各专业服务机构:
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疫苗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我会”) 项目实施管理,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项目招投标/比价机制,保证项目切实、顺利实施和实施效果,我会拟根据现行供应商管理办法,公开征集相关专业服务机构的有关信息,遴选供应商入库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本文所称“项目”是指我会及我会各分支机构冠名主办、承办、支持、指导的,我会《章程》规定业务范围内的与疫苗和生 物制品相关的学术、科普、公益和商业活动。 二、本文所称“供应商”是指为中国疫苗行业协会的项目有偿提供货物和/或服务的、符合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单位。 本次遴选的供应商包括设计服务、制作服务、经营租赁服务(含场地租赁、客房租赁、设备租赁等)、会场搭建服务(含搭建设备租赁等)、摄影服务、摄像服务、线上直播服务、会议服务(含交通、餐饮、住宿等)、宣传或广告服务等类别。 2、具有与中国疫苗行业协会相应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和发票科目; 4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、专业技术力量和能力; 6、提交材料前3年内,无违法犯罪记录,无民事判决强制执行记录,无行政处罚记录,无失信行为。 各专业服务机构请填写《供应商信息登记表》(详见附件1)以及《供应商服务报价表》(详见附件2),并依照表格要求提供相应资质文件,于2024年8月1日前将电子版资料报送我会,通过我会准入评审后,列入我会供应商名录库。 1、通过本次遴选,只代表我会供应商准入资格的取得,不代表具体项目的获得; 2、我会有权基于项目开展需求,结合供应商服务报价、服务范围、服务质量自主分配业务,不负责向任何供应商解释; 3、供应商需按照要求填写登记信息,提交有关材料,对所填报信息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合法性负责;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,经查实后,一律永久取消入库资格; 4、遴选入库实行有效期制,有效期为三年,期满后复审。复审不合格的,取消入库资格;
5、我会拥有本次供应商遴选的最终解释权,并有权决定本次供应商入库的评审方式及确定最终入库名单;供应商提交入库申请文件即视为同意以上条款。
资料报送联系人:中国疫苗行业协会行业发展部 王馨笛
联系方式:15210163271 wangxindi@cav.org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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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盖章版